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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通过媒体议价法案 政府同科技巨头博弈迈出*步

作者:     发布日期: 2021-02-28     二维码分享

新华社悉尼2月25日电题:澳通过媒体议价法案 政府同科技巨头博弈迈出*步

新华社记者郝亚琳

澳大利亚国库部长弗赖登伯格25日发布声明说,澳联邦议会当天通过《新闻媒体和数字平台强制议价准则》,该准则将确保澳新闻媒体在数字平台使用其原创新闻内容时获得合理报酬。分析人士认为,这使澳政府同美国社交媒体巨头脸书公司的纷争暂时画上句号,但准则的通过只是*步,后续实施情况和其他国家会否效仿值得关注。

澳大利亚政府从去年就着手推出法案解决澳媒体与谷歌、脸书等科技巨头之间议价能力失衡问题。随着相关议案进入议会审议,本月早些时候,脸书公司发表声明,禁止澳媒体和民众在脸书上分享和阅读澳媒和国际媒体的新闻内容,澳政府则强硬回应。僵持近一周后,澳政府表示将对议案作出一定修改,脸书也重新允许澳媒体和民众在这一平台浏览和分享新闻。

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网络安全研究与创新中心主任马特·沃伦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脸书之所以作出如此激进的回应,一方面是不想改变商业模式从而影响自身盈利,另一方面是还有多个国家也打算采取类似措施,这次争议如何解决对其他国家而言将是一个借鉴。因此,脸书打算借此机会表达在这一问题上的强硬态度。

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发布的一项研究报告显示,社交媒体和搜索引擎是澳大利亚人获取在线新闻的两个主要渠道,大约有39%的人会从脸书上获取新闻信息。

不仅是新闻媒体,一些卫生、应急部门比如气象局、消防局等也在脸书上开设账号,此次脸书发难,这些账号也未能幸免,其信息发布受到极大影响。

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软件系统和网络安全系副教授卡斯滕·鲁道夫认为,此次事件再次提出了数字平台在社会生活中扮演何种角色的问题。数字平台因内容创作者而获益,却普遍没有给予内容创作者足够报偿。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齐宝鑫认为,不论是传统新闻机构还是网络服务提供者,都应有知识产权意识,可鼓励具有影响力的传统新闻机构和大型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签署一对一协议,解决授权和支付使用费的问题。

弗赖登伯格和澳通讯部长弗莱彻在一份联合声明中表示,修订后的内容加强了确保新闻媒体获得公平报酬的内容,特别是确保区域性和小型内容发布者能从数字平台获得适当报酬。

分析人士认为,尽管准则已通过,但后续实施还面临一些不确定性,澳大利亚这一举动也可能推动其他国家采取类似措施。

澳大利亚斯威本科技大学高级讲师贝琳达·巴尼特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澳政府作出的修订中并没有太多推动科技巨头向媒体开出好报价的条款,更像是政府通过立法迫使双方回到谈判桌前。

沃伦则表示,这次事件*大的意义在于唤起了人们对信息所有权的重视,以及对脸书等科技巨头角色的思考。准则的通过是澳政府和脸书妥协的结果,但脸书相对损失更大,因为其他国家很可能会效仿,而且脸书在此次事件中的作为有可能影响其在用户中的受欢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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